職能治療
一、治療人員:徐秀雲組長、鄭靜怡、楊琇晴、蔡錦良、沈珠玲、柯佳妏、 何頌揚、楊淨雯、廖彩玲、方日脩、詹博喬 |
||||||
凡是因為生理或精神疾病,發展、適應等問題,導致暫時或永久性障礙者,職能 |
||||||
治療師根據學理及專業知識,選擇適當的活動,給予評估及治療。其目的是防止殘障 |
||||||
並提昇個案的能力,使他能夠適應環境,滿足個人需要,扮演好在家庭及社會中的角 |
||||||
色。 |
||||||
|
||||||
四、空間設備 |
||||||
職能治療室 日常生活功能訓練室 感覺統合治療室 兒童治療室 副木製作區 |
||||||
|
||||||
六、治療項目 |
||||||
(一)成人生理疾病職能治療 |
||||||
姿態訓練 日常生活訓練 被動關節運動 運動知覺訓練 減痙攣活動 上肢功能訓練/下肢功能訓練 坐站平衡 協調訓練 移位訓練 知覺認知訓練 團體治療/娛樂治療 副木製作 足踝固定副木/手部固定副木 輔具諮詢:進食輔具、進食輔具 |
||||||
(二)外科疾患職能治療 |
||||||
手部評估 肌力訓練 掌指功能訓練 工作模擬訓練 被動關節運動 協調訓練 手部副木製作 |
|
|||||
(三)小兒疾病職能治療 |
||||||
以誘發小兒全面發展、促進小兒健康快樂成長為終極目的。治療師依據兒童個別 |
||||||
差異做評估、問題判斷與治療處置,提供家長對小兒發展之相關問題諮詢與居家治療 |
||||||
運動建議。 |
||||||
服務對象: |
||||||
腦性麻痺/發展遲緩/感覺統合失調/自閉傾向 輕微腦功能異常/過動傾向 |
||||||
|
||||||
|
||||||
促進小兒全面性發展:粗動作、精細動作、感覺統合、平衡協調、認知知覺功能等 改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促進適切兒童同儕互動技巧,改善問題行為及衝動控制能力 |
||||||
|
||||||
電腦認知訓練簡介 |
||||||
特色: |
||||||
具特殊的聲光效果、可引起學習者動機。 可適應學習者的步調。 可提供立即正向或負向回饋。 可提供重複及充分練習的機會。 可提供較好的學習策略。 |
||||||
適用對象: |
||||||
認知知覺功能缺損之兒童、青少年、或成人,經治療師評估認為適合接受電 |
||||||
腦認知訓練者。例如:腦性麻痺兒童、學習障礙兒童、智能不足兒童、自閉症兒 |
||||||
童、過動及注意力缺損兒童、其他認知發展遲緩兒童。 |